疫情防控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

举报电话的公告

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举报电话”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聚集性活动管控力度,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坚决做到“三严控、一减少”:即,严控庙会(集市)、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严控会议、聚会等活动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原则不超过50人,50人以上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并报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严控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需向属地社区、镇村进行报备。

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限制性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钢城街道办事处:

市雄关街道办事处:

市效区工作办公室:

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峪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年1月10日

编辑丨吴雯

审核丨艾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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