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恶小而为之,穷可以靠努力改变生活,而不是去偷窃去抢,做了错事一定会遭到惩罚,在农村,去地里捡拾剩落很常见,但那是人家主人家同意或者不要了,在农田主人没有收获就去捡拾,那算哄抢,是违法犯罪行为。
12月25号讯,河北廊坊市大城县大会罗村发生了一起哄抢事件,马先生一家种植的30亩花生被村民哄抢一空,损失惨重,面对阻止,村民不以为意,甚至还叫嚣说,报警也没用,抢了别人的东西居然毫无愧疚,违法还如此猖狂,让人不解。
马先生说,他是辽宁葫芦岛市人,此前一直在大连承包土地搞农业种植,后来听说廊坊市大城县大尚屯镇和广安镇一带的土地不错,就是家人就联系在当地承租了多亩土地,全部用于花生种植,当地的土地肥沃,第一年种花生就取得了高产,每亩花生的经济效益可达元。
但是今年秋天的时候是多雨天气,而到了11月份又下了一场大雪,马先生在大城县尚屯镇大会罗村种植的30亩花生迟迟未能收获,12月16号,马先生的家人找来机器,开始收割30亩地的花生,挖出来的花生晾晒在地里,准备第二天摘花生。
但是当12月17号,马先生和家人来到地里准备收花生时,吃惊的发现地里的大部分花生都没了,地里还有几十人正在偷花生,有的人甚至连花生秧子一起装上车偷走,马先生和家人急忙阻止,但是哄抢花生的村民却十分嚣张。
一个偷花生的妇人真是扬言,报警有什么用?在大白天就哄抢别人的财物,如此恶行应该被严惩,之后的几天,仍有村民来地里偷花生,马先生和亲人阻拦起不到作用,只能眼睁睁看着村民抢走辛苦种植的花生,损失十多万。
而去马先生承包的地里抢花生的村民说,他们是看到有人发消息说,这片地里的花生不要了,可以随便捡拾,于是才过来捡的,但这种说法纯属胡说八道,造谣的人也是参与抢花生的村民,村民想的是法不责众,大家都去抢,他一个人就不会有事。
马先生说,这30亩地是通过村里人租用的,对方出示了手续,租地只有口头协议,而且收花生之前,他和收购商已经谈妥了,还收取了对方4万元定金,事发后,马先生虽然报了警,但是至今没能追回自己的花生,马先生希望村民能主动交出哄抢的花生,减少他的损失,但没有人主动交还。
马先生没有占用村民的土地,而是给了钱承包,地里的农作物就是马先生的私人财产,没有经过允许就哄抢,村民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犯罪,还叫嚣自己不怕报警,真是嚣张至极,有点良心都不应该去抢别人的劳动成果,这种恶行毫无道德底线。
辛辛苦苦种了一季,收获的时候却被人先下手了,谁能忍下这口气,对于这类哄抢事件,应该严惩作恶之人,不能因为人多就放任纵容,否则还有下次,对于马先生的遭遇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