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通讯员夏倩倩、马鸿涛、周禹佳)近日,大城县人民法院的执行干警不辞辛苦,驱车前往秦皇岛市抚宁区,在抚宁区人民法院的协助下,成功扣押被执行人的车辆,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王某与李某离婚纠纷一案,双方达成调解书协议,两个子女随王某生活,李某支付抚养费,但调解书生效后,李某不履行义务。王某向大城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发现被执行人长期在外地,执行法官电话联系后,其仍拒绝支付抚养费。在调查李某的财产时,执行法官发现其名下有一处楼房和一辆轿车,执行法官拟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强制执行。5月31日晚,据申请人提供线索,该车辆在秦皇岛市抚宁区的一个村庄停放。次日清晨,大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抽调4名干警驱车前往目的地扣押涉案车辆。
在扣押行动中,秦皇岛市抚宁区人民法院给予大力支持,该院执行局长带队组织干警赶赴现场,积极协助大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成功扣押了涉案车辆,并护送顺利返回。李某得知车辆被法院扣押,主动联系承办法官,自动履行给付义务,该案顺利执结。